近年来,伴随着我国老龄化的推进,被称为“银发经济”的老年产业呈蓬勃发展之势。在此背景之下,多种形式养老模式迅速发展,为广大老年人们提供了更多的选择。
我们经常可以听到“护理院”“养老院”这样的养老机构称谓。许多人搞不懂二者之间的区别,甚至在印象里,它们都差不多,甚至只是相似的机构,不同的叫法而已。
今天,我们就总结一下护理院和养老院的区别。
定 义
护理院是为患者提供长期医疗护理、康复促进、临终关怀等服务的医疗机构,是医疗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。
养老院是为老年人提供集体居住、养老照料服务的机构。
主管单位
护理院的主管单位是卫健委。
养老院的主管单位是民政主管部门。
服务对象
护理院主要针对长期卧床患者、晚期姑息治疗患者、慢性病患者、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以及其他需要长期护理服务的患者。
养老院针对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。
服务内容
护理院提供医疗护理、康复促进、临终关怀等医疗服务,还有日常的养生保健、生活照顾、健身娱乐等养老服务。
养老院提供饮食起居、生活护理、健康管理和文体娱乐活动等养老服务。
科室设置
护理院设置有临床科室(至少设有内科、康复医学科、临终关怀科)、医技科室(至少设药剂科、检验科、放射科、营养科、消毒供应科)、职能科室(至少设医疗质量管理部门、护理部、医院感染管理部门、器械科、病案/统计室、信息科)。
养老院一般只设医务室,不设医务室的养老院可与专业医院签订绿色就诊。
医护配置
护理院:
(1)全院至少有1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医师,至少有3名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医师;
(2)每床至少配备1名护理人员,其中注册护士与护理员之比为1:2-2.5;
(3)每10张床或每病区至少配备1名具有主管护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护士,每病区设护士长1名;
(4)应当配备与开展的诊疗业务相应的药师、技师、临床营养师、康复治疗师等医技人员。配置比例:医生1:10、护士1:10、护理员1:1.25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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